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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

日期:2022-01-21 10:30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批复》、《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中心内设市场监测科、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科、就业服务科、培训机构管理服务科、职业培训指导科、个人存档服务科、单位存档服务科、人事档案管理科、社会保险代办科、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科、人才服务科、积分落户服务科、接待服务科和工作站服务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科、组织科、办公室、财务科和信息技术科。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为本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承担本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2)负责对本区所有城乡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3)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4)负责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5)负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6)承担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开展政策性职业培训,指导培训机构、街乡(地区)社保服务网点等相关单位开展职业培训等。

(7)承担本区人力资源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事业编制194人,实际183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54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中心将继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担当,专业规范,优质高效”为工作理念,全力推进党建能力建设,统筹开展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要工作任务为:1.提高党建工作的创新能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完善党建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最大限度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持续实施党建品牌培育工程,突出党建引领作用。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政风行风内控检查和廉政教育常态化。3.要将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深化,突出重点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4.继续梳理规范综合窗口工作流程标准,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大力推广并不断完善“互联网+”线上办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的办事体验。5.以“接诉即办”为抓手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加强案件统计分析研判工作,梳理办事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指导完善科室工作制度和流程,不断提高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6.加强就业工作调研,深入研究新政策对现行就业工作产生的影响,改进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标准,推动就业工作合理运行。7.深化招聘洽谈工作,持续做好“送岗到家”精准帮扶招聘洽谈活动,持续加强线上招聘服务。8.通过整合资源,加强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和培训补贴工作,确保培训机构平稳有序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8255.482782万元,比2021年7866.081444万元增加389.401338万元,增长4.9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225.759512万元,比2021年7840.4802万元增加385.27931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9.72327万元,比2021年25.601244万元增加4.12202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486.11268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45%,比2021年4970.391244万元增加515.721438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人员增加2.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进一步规范运转类项目分类,将相关经费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2769.370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3.55%,比2021年2895.6902万元减少126.3201万元,降低4.36%。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03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87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548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088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5.35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8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车辆增加。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5.214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3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3.912865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汽车3辆,57.42362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详见附件12。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本部门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财拨总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12.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表汇总